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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揭东区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18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9日至7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揭东区司法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揭东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扛起巡视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和区委书记方烽同志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动揭东区司法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揭东区司法局党组制订《揭东区司法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整改期限。局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具体负责,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2月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巡察反馈的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逐项逐条落实整改。

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揭东区司法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立即行动,夯实责任,真抓实改,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及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整改。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经多次完善,局党组讨论通过了《揭东区司法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了整改清单,明确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并逐一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落实。由局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起督促指导责任,对整改工作采取定期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整改任务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指出,凡是在巡察整改中推诿扯皮或者未按要求落实相关整改工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聚焦突出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问题

1.针对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不紧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常态化坚持学习制度,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贯彻落实。1月21日,党组会议制订了《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二是制订理论学习计划。将“两学一做”组织学习常态化,落实学习制度,为政治理论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资料和工具,提高党员干部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视程度,定期查看学习笔记,推动党员干部主动系统地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等内容。

2.针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一是加大“一村一法律顾问”政策宣传力度。由公共法律服务股向村委发放“一村一法律顾问”政策宣传册、利用村宣传栏等平台宣传该政策,为群众宣讲“一村一法律顾问”政策的目的、意义,鼓励群众积极学法、守法、用法,让群众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今年,按市司法局要求,每名律师挂钩6个村法律顾问。二是认真学习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理解领会《意见》的精神,将“一村一法律顾问”政策结合实际工作进行细化,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践。3月25日,局组织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活动;3月30日,玉滘司法所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针对党的政治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切实增强党组政治意识。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及训词精神。通过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根据党支部、党员日常规范的要求对《党支部基本情况表》、《在册党员名册》进行完善,每月召开支委会一次;每季度上党课一次。2月25日,党组会议制订了《揭东区司法局党建工作计划》;3月23日、3月27日分别组织党员到汾水战役纪念馆、揭阳学宫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过“党员主题日”活动。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问题

4.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党组“不松手”、党组书记“不甩手”、党组成员“不缩手”。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观念。依照《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财务人员理财行为和程序,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注重培养财务人员扎实的专业知识。注重财务管理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增强资金效益意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各类用款计划的合理、合法性,把好各类支出关,堵塞浪费漏洞,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财务人员自身修养,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准则办事;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务实勤政,廉洁自律,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三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积极构建本单位的廉政文化,组织好理论研讨活动,推进“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坚持从自身做起,2月25日,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党组重视提高主体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5.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一是领导干部带头端正学风,反对学风上的形式主义,深入基层,逐步形成理论指导实践的风气。二是落实党组织基本制度,落实局会议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三是注重会议质量,防止以文件落实文件,杜绝过多过长、不切实际的会议。

6.针对交心通气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年度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按照会议程序严格执行,开展谈心活动,并做好记录。2月8日,党组会议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收集汇总意见共6条。二是班子成员定期开展谈心活动,与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交心,听取他们的现实思想状况。

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切实提高了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会议研究制订了《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8.针对选人用人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深化学习认识,领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精神实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完善任免手续和任免流程,做好干部任免资料的归档存放和上报工作。

9.针对法律业务水平偏低,专业性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人才是干好工作的基础。我们要以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实现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揭东区司法局对招录、调入人员的要求严格把关,要求大专学历及以上、法律专业。专业股室调入公务员须是法律大专及以上文凭。2020年11月已调入公务员1名。二是强化培训。在确保年轻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学习的基础上,优先安排他们参加各类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知识水平及研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0.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虚化弱化现象的问题。一是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亲和力与感召力,以机关党建实效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二是强化管理,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组主要领导同志是负起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的责任人,把党建作为机关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领导同志也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三是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专业稳定的党务工作者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改变党务干部兼职的现状,积极培养专职党务工作者,使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四是建立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制度。在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的同时,为党务干部提供学习、考察、参观的机会,拓宽知识面,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增强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保证机关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11.针对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一是对招录、调入人员严格把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通过调入法律专业的人才干部交流等多种形式,逐渐充实行政复议和应诉股工作人员。目前,已调入一名专业人才到行政复议和应诉股工作。二是加强能力培养,注重品德培养。引导年轻干部做到有原则、有底线、有规矩;培养年轻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努力建设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发挥传帮带作用,在学习中对知识、技术技能、经验经历等给予亲自传授。通过业务培训、学历提升等方法,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股人员的业务水平,逐渐适应业务工作的需要。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和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扎实问题

12.针对主题教育学习不扎实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主题党日、“两学一做”等活动。领导班子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每年两次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每月一次学习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防理论学习逐级弱化。二是进一步强化担当,积极主动学习。3月22日,我局邀请区委党校老师开展“学党史悟初心践使命”专题讲座,促进广大干部职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3月23日,我局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参观黄旭华的故居,了解黄院士的成就,领会爱国精神,敦促自身将爱国情怀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中,踏实工作。同日,我局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参观汾水战役烈士陵园,感悟革命传统,将革命精神、红色基因内化于心。

13.针对整改主动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领导干部下基层、进村入户调研中了解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找准问题、分析问题,确定问题清单,确保把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政治觉悟,提升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制订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定期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2月1日,局制订了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三是创新推广在线调解。揭东区人民调解组织对出现矛盾纠纷人民群众引导通过广东“慧”调解、粤省事等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开展调解。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揭东区司法局已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按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盯巡察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以实际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松,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处于基本完成及未完成的整改问题,紧盯不放,明确整改时限,列明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二)严格规章制度落实。针对巡察意见,立足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先后完善或出台涵盖干部职工管理、党务党建、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下一步将在狠抓制度落实方面下功夫,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制度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促改结合,推动巡察成果转化。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把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落实职责,做到党建业务两不误,以良好的工作效能和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巡察成果。


 

 

                         中共揭东区司法局党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