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综合要闻
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
领导机构
组织机构
工作程序
工作报告
其他
政策法规
审查调查
廉洁文化
网站首页
>
党纪政务处分
揭东区玉湖镇玉联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委员、楼溪潭经联社主任黄标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4-07-12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QQ
微信
日前,揭东区纪委监委对玉湖镇玉联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委员、楼溪潭经联社主任黄标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标明纪法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便利,伪造低保申报资料,非法骗取国家低保金,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黄标明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揭东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黄标明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玉联村委会委员、楼溪潭经联社主任职务;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上一项:
惠来县隆江镇原副镇长、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大队长陈鸿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下一项:
惠来县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蔡汉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