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持续释放从严信号,现将我区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埔田镇原党委书记郑益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3年至2016年,郑益仁在任埔田镇党委书记、揭东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期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29.94万元和礼品一批。郑益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相应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原四级主办许炳深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等问题
2020年至2022年每年春节前和中秋节前,许炳深为与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苏少平搞好关系,先后6次送给苏少平礼金共计2万元。许炳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三、揭东区玉滘镇新寨村党委委员李松平等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7年至2019年,李松平、李灿燃、李美雄、李如贤、李少洁等人以“工资”、“值班”等名义违规发放并领取补贴。李松平、李灿燃、李美雄、李如贤、李少洁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违纪所得均退回新寨村各经济合作社。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深入、抓到底。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涵养正气,坚决抵制“四风”陋习。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执法问责,找准本地区本单位节日“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精准施策,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个查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