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章来源:清风揭东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4-12-30
元旦、春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区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玉湖镇汾水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兴祥违规收受礼品、向从事公务人员赠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刘兴祥在2017年至2023年每年春节前,违规收受辖区内企业负责人高档香烟,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刘兴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原副股长、四级主办陈少波等3人在开展检查过程中收受“好处费”问题 2019年至2023年期间,陈少波、吴郁群、黄晓凯等人在对辖区内商户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过程中,多次收受该股原股长苏少平向商户收取并分发的“好处费”。陈少波受到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行政执法员;吴郁群受到撤职处分、降为二级行政执法员;黄晓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二年)。 三、新亨镇教育组副组长高银填在参与食品安全检查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21年3月至2023年9月期间,高银填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新亨镇各幼儿园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多次收受被检查幼儿园负责人所送钱款。高银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龙尾镇四联村党支部原书记何百森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至2020年,何百森利用担任龙尾镇四联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四联村雨污分流和生态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实际承建人张X明在工程款拨付、协调村民纠纷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于2019年4月和中秋前、2020年春节和中秋前,收受张X明所送钱款。何百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玉湖镇原副镇长徐少荣违规向从事公务人员赠送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金问题 徐少荣在任埔田镇埔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多次在春节、中秋节前向时任埔田镇党委书记郑益仁、江惜辉以及时任埔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郑斌赠送钱款。徐少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元旦、春节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增强党性观念,杜绝利用节日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做好“八小时外”的自我监督和管理,加强家风建设,做到风清气正过“廉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好《通知》有关精神,同时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警惕“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现象,坚持一严到底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以铁的纪律持续净化节日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