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持之以恒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揭东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一、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张晨阳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等问题
2014年至2017年期间,张晨阳在中秋、春节先后6次送给林X生礼金共计人民币2.4万元。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张晨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揭东区锡场镇公共服务中心殡改组原组长林世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5年至2022年期间,林世江在中秋、春节先后多次收受锡场镇祥福骨灰楼负责人林X希所送钱款共计人民币8.4万元和中华牌硬盒香烟共28条。2023年12月,林世江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撤职处分。
三、揭东区月城镇政府机关原总务林志强等三人提供超标准接待等问题
2018年1月至12月期间,月城镇分管财经工作先后两任领导袁锐彬、黄达分别与镇机关总务林志强商议,以其他办公支出的名义虚开发票套取镇办公经费,主要用于报销组织乡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出聚餐和违规购买香烟、酒、淮山用于公务接待的费用,共计支出15.33万元。2023年11月,袁锐彬、林志强、黄达同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揭东区曲溪街道陇埔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江勇明违规发放误工补贴等问题
2020年12月28日,江勇明在换届选举期间向选举委员会成员按每人每日100元的标准发放误工补贴,作为选委会成员的陇埔村“两委”干部的林X典等四人分别领取了4300元,江勇明领取了2500元。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0月,江勇明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既有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也有单位集体违规接待、发放补贴问题。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为鉴、以案促改,自觉树牢理想信念,自觉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元旦等重要节点,聚焦年底年关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作风顽疾,打好“通报曝光+监督检查+严查快办”组合拳,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抓好新时代新征程作风建设。